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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两优”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两优”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侨办,满洲里、二连浩特市侨办:

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增效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贯彻落实“两优”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着力减政放权,下放归侨、侨眷身份认定职权事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将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工作下放到盟市级侨务部门直接受理,并将申请人侨务身份基本信息和认定结果通过内网或传真报自治区侨办备案。

二、简化办事程序,缩减华侨回国定居工作审批环节和办理时限

根据国务院侨办、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保留自治区侨办关于华侨回国定居审批事项,取消原办理流程中盟市级侨务部门的复核权限,由受理的盟市级或旗县区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在收到公安机关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径报自治区侨办,办理时限由原来15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

具体“两优”清单已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