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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商联党组专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11月16日上午,自治区工商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1年第12次学习研讨(扩大)会,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梁淑琴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党组成员姜爱军、赵庆禄、贺立军、白春艳出席会议,自治区工商联主席安润生、一级巡视员屈晨然、二级巡视员武军及机关正处级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专题学习研讨会主要任务是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传达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自治区直属机关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

梁淑琴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我们党在重要历史时刻、重大历史关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坚持正确党史观、树立大历史观,聚集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个重点,是一篇光辉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工商联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深化“北疆模范机关”创建的重要任务,作为推进“四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梁淑琴要求,工商联要全面压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政治责任,党组要紧密结合工商联工作实际,周密安排部署,分级分类指导,全力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安排制定好学习方案,有序组织学习贯彻,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机关党委要担起具体责任,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指导督促,把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党建督查和基层党建述职内容推动落实;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抓好党支部学习贯彻工作。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完成今年目标任务、谋划明年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效,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